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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东莞市

家庭服务业职业技能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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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家庭服务业职业技能大赛竞赛规则:

竞赛项目

育婴师--高级


竞赛标准

以《育婴师国家职业标准》(2006年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为依据,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新技能的相关内容。


参赛选手资格

凡经过有关机构开设的育婴师专业培训,获得相关培训证书,从事本职职业1年以上,身体健康,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从业人员均可以报名参加竞赛。



一、竞赛规则

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并携(佩)戴大赛组委会签发的选手证参加比赛。

(2)参赛选手必须按比赛时间,提前15分钟检录进入赛场。并按照指定的编号位参加比赛。迟到15分钟者不得参加比赛。离开赛场后不得在赛场周围高声谈论、逗留。

(3)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不得将相关技术资料和工具书带入赛场。所有的通讯工具和摄像工具不得带入比赛现场。

(4)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评审人员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5)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人员提问,选手之间互相询问按作弊处理。

(6)当听到大赛结束命令时,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或答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时间。离开比赛场地时,不得将草稿纸等与比赛有关的物品带离现场。


赛场规则

(1)各类赛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大赛组委会签发的相关证件,着装整齐。

(2)各赛场除现场评委、安全巡视和赛场配备的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赛场。

(3)新闻媒体等进入赛场必须经过组委会允许,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得影响比赛进行。

(4)各参赛选的陪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赛场。


二、竞赛守则


(一)参赛选手守则

1.严格遵守技能大赛的规则、技能大赛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尊重评审和赛场工作人员,自觉维护赛场秩序。

2.佩带参赛证件进入比赛场地,并接受评审员的检查。

3.进入赛场前须将手机等通讯工具交赛场相关人员妥善保管。

4.比赛过程中不准互相交谈,不准偷看暗示,不准擅自离开现场。

5.比赛结束时间到达,应立即停止答题和操作,不得拖延比赛时间。

6.爱护比赛场所的设施、设备等,不得人为损坏比赛设备。

7.参赛选手在比赛时如对裁判评判有异议,在赛后2小时内通过申诉渠道上报;对比赛规程中的未尽事宜,参赛选手应在赛后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竞赛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裁判员工作人员守则

1.服从大赛组委会的领导,遵守职业道德、坚持原则、按章办事,切实做到严格认真,公正准确,文明评审。

2.必须佩带裁判证件,仪表整洁,语言举止文明礼貌,接受仲裁组成员和参赛人员监督。

3.保守比赛秘密;比赛期间,不得向选手泄漏、暗示大赛秘密。

4.严格遵守比赛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或延长。

5.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

6.监督选手遵守比赛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不得无故干扰选手比赛。正确处理比赛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7.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维护赛场纪律,如实填写赛场记录。


(三)仲裁工作人员守则

1.在仲裁组长领导下,按照职责,独立负责地做好仲裁工作。

2.检查和监督各工作机构及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执行《比赛规程》的情况。

3.依据有关规定,认真负责地受理各代表队的申诉。

4.对竞赛过程中出现的泄密现象和有失公正公平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四)工作人员守则

1.在组委会及下设工作机构负责人的领导下,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的态度和严谨细致的作风做好工作。

2.熟悉《比赛规程》,认真执行比赛规则,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有关规定办事。

3.服从领导,严格遵守比赛纪律,发扬团结互助精神。


(五)保密守则

1.计分安排专人负责,全程在评审人员及工作人员监督下操作。

2.参赛选手的比赛成绩由大赛组委会审定后,统一公布。



三、竞赛流程

竞赛分为初赛和决赛,参赛选手应通过初赛环节中的鉴定和晋级选拔后,由组委会根据晋级标准,对参赛选手进行评定。初赛符合评定标准的选手可晋级参加决赛,进入奖项的角逐。


(一)初赛

1.技能鉴定环节:

时间:11月1日,9:00~12:00

内容:理论(机考答题)、实操(笔试答题)

地点:东莞市技师学院

通过职业鉴定标准进行第一轮筛查,让所有参赛选手先以考核的方式,理论和实操满60分或以上成绩的选手可进入下一环节的选拔。


2.晋级选拔环节:

时间:11月6日,全天

内容:技能实操题(实际操作)

地点:东莞市博宇职业培训学校

通过省考评专家出题和制定评分标准,对进入此环节的参赛选手进行第二轮筛查,同时根据实际操作成绩的高低评选出60名优秀选手晋级决赛。


(二)决赛

决赛以理论竞赛和实操竞赛两个环节的综合分数为评选标准,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共16个奖项名额。


理论竞赛:

时间:11月8日

内容:理论(机考答题)

地点:东莞市技师学院

进入决赛的60名优秀选手进行决赛第一环节的理论竞赛,评定成绩后所有选手进入第二天的实操竞赛。


实操竞赛环节:

时间:11月9日

内容:竞赛技术文件标准

地点:东莞市电视台1号演播厅

进入决赛的60名优秀选手进行第二环节的实操竞赛,评定成绩后等待竞赛结果公布。


奖励办法

(一)颁发奖金、证书

  市级竞赛项目根据竞赛人数和成绩设一、二、三等奖。竞赛项目参赛人数在60人以上(含60人),

  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10名。

  一等奖奖励3000元/名,二等奖奖励2000元/名,三等奖奖励1000元/名,优秀奖500元/名,并由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二)授予荣誉称号

  按照国家职业标准三级以上(含三级)为竞赛标准举办的市级一类竞赛,参赛人数在60人以上(含60人),

 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共16个奖项名额。


(三)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在市级竞赛中,理论成绩和实操成绩均合格的选手,由市人力资源部门免费核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